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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第五届“梅州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梅市文明委〔〕16号)要求,市文明办于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五届“梅州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经各地各部门广泛发动,层层推荐、审核把关,确定28户候选家庭(事迹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现将候选家庭予以公示并接受公众网络投票。市文明办将根据评选要求及候选家庭事迹,结合公众投票情况进行组织评议,评选出20户第五届“梅州市文明家庭”。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候选人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传真:,邮箱:mzsw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