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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梅州一女子摊上大事了...
用自己的身份证等信息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再将这些证件资料打包卖给他人,违法吗?这是肯定的。近期,五华就有一名女子因为实施了上述操作,让自己惹来了牢狱之苦。
年3月至5月间,才二十出头的徐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和申请材料,到五华县工商部门成功注册了两家虚假公司的营业执照。然后,徐某拿着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其本人身份证和事先准备的申请材料,又先后到银行办理了6个对公账户。事后,徐某将办理好的两张营业执照和6个银行对公账户等一整套资料,以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已判刑)。案发后,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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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参与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案发后徐某能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鉴于其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理。今年1月18日,法院作出判决,依法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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