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五华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
TUhjnbcbe - 2024/4/24 18:23:00
                            

●●齐心协力

共渡难关●●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复杂形势,确保诉讼群众的健康安全,按照五华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五华法院工作实际,现就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告知如下:

一、如您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即日起,所有前往五华法院院本部和各派出法庭(其中,华城法庭按《五华县人民法院关于华城法庭暂停办理现场诉讼服务等事宜的通告》办理)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请上述人员在开庭前尽早(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本院诉讼服务电话-反映情况,以免耽误您的时间。

二、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网络等远程方式参与诉讼。

五华法院建议当事人及代理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先通过网络、邮寄等非接触方式立案、提交文书、开庭、调解等。

网络立案通道

请您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并按网站提示提交立案材料,或通过

1
查看完整版本: 五华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