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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城乡居民医保人9月起可缴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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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记者从梅州市医保局了解到,9月1日起,梅州市正式启动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

根据梅州市统一部署,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时间定于年9月1日开始至年12月31日结束。年度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通过自助缴费、签约扣款、银行窗口、乡村金融服务站、以及税务部门前台缴费等方式自行缴费办理。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新增设乡村金融服务站这一渠道进行缴费,农村居民可通过乡村金融服务站的助农取款服务移动终端设备,使用银联卡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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