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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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这些人出行受限五华法院实名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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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

借钱时说尽好话,

该还钱的时候,

他连句再见都不说,

各种理由搪塞躲闪,不接电话,玩失踪……

跑得比谁都快!

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早日帮助申请人追回欠款,

本期五华法院曝光台,

曝光7名失信被执行人,

照片依旧高清不打码,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付皓予

身份证号码:******34

执行案号:()云执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高正留

身份证号码:******13

执行案号:()云执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安琳

身份证号码:******2X

执行案号:()云执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卢辉

身份证号码:******13

执行案号:()云执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尹晓敏

身份证号码:531976******55

执行案号:()云执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兴斌

身份证号码:******14

执行案号:()云执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杨敏

身份证号码:******21

执行案号:()云执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特别提示

上述被执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市民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上述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及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请给予举报。举报—。

你的一次举报,有可能会帮申请执行人追回财产哦!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大格局,

正逐步构建起来。

为避免受到更多限制和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们,

希望你们尽快将案款偿清,

早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失”!

(看完文章花1秒点赞转发,是个很好的习惯。)

编辑:徐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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